北京天同(上海)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团队律师代理国内头部社交平台“小红书”--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行吟公司”)与厦门固某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固某公司”)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闽民终1871号案),有效阻止了固某公司对行吟公司的侵权行为,充分维护了客户利益。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4月22日发布的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为数字经济的服务保障提供了有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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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况
行吟公司是知名消费类口碑社区和社区电商平台——小红书的运营者。固某公司则开发运营了“固某电商图片助手”及“固某视频助手”两款软件。行吟公司主张前述软件通过不正当技术手段获取并批量下载小红书平台的数据,包括图片、笔记和视频,妨碍、破坏了小红书平台的运营。
一审、二审判决均认定固某公司开发、运营“固某视频软件”,引导用户使用该软件实现小红书平台视频的下载、修改MD5值和“搬运”,利用行吟公司的经营资源以不正当手段为自己攫取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一审判决固某公司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向行吟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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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亮点
天同互联网团队律师接受行吟公司委托后,高度重视此案,组成由法律团队和电子证据实验室(法律服务行业内首个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能力验证的专业机构)结合的专业团队,凭借过往在数据侵权类案件的办理经验,迅速从众多证据中梳理关键信息,并从数据权益归属、被诉侵权软件的商业模式、数据采集行为、侵权行为所致损失等方面进一步固定、搜集证据。
其中,天同电子证据实验室发挥技术优势,对“固某电商图片助手”程序进行脱壳和反编译操作,发现该程序内嵌小红书的web接口非法获取小红书网站的cookies,并且伪装user-agent为Chrome(78.0.3904.108版本)浏览器绕开行吟公司基于用户cookie信息的反爬虫策略,对小红书平台数据进行数据爬取,其获取小红书平台数据的手段具有不正当性。这一发现完善了我方的证据链,对案件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本案也是天同互联网团队律师的法律素养与电子证据实验室先进技术结合的又一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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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数据非法抓取问题是数字经济领域的新型、疑难问题,对审判工作、律师工作提出了新技术和新思维的双重考验。本案作为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之一,体现了人民法院在保护互联网平台数据权益、维护互联网公平竞争秩序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导向,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天同互联网团队持续深耕知识产权领域、数字经济领域,凭借专业实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相关案件,也期待未来继续为新领域裁判规则的探索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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