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同的经历始于“红都”。红都商务会馆,安静地“藏”在东交民巷一隅,不大引人注目。这是在2009年,天同开启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校招:面向各大高校集中宣讲,笔试面试宴试层层筛选。这也是现今天同颇有影响力的,能够给所有参与者留下深刻记忆的马拉松式校招的雏形。既是过关斩将,也是机缘巧合,我成为了最终留下的三个应届生之一。“校招一期”的这三个人性格差异很大,离开天同后如今也殊途同归,依然从事争议解决业务,并各自支撑着自己创设的律所。
只在红都实习了大概不到两个月。待到正式入职,天同已经迁至东方广场C座:可谓C位中的C位。这次迁址无疑对外界释放了强劲的讯号。如果此前天同更多聚焦在埋头作业,那么现在要更多彰显存在感了。在东方广场的办公室里,天同第一次布置了业绩墙。这既是律所过往骄人战绩的积累展示,也是对后辈的鞭策勉励。大概每一个天同律师都希望自己代理的案件,能够凝结为墙上银光闪闪的纪念牌。几乎每一块纪念牌背后,都是一个最高法院的胜诉裁判,都是一个激荡人心的故事。也是从这间办公室,流传开了东方广场鱼肚白的传说。
2009年之于天同是重要的转型之年。在内部结构上,天同的决策更加高效并富有执行力。在品牌形象上,校园招聘、迁址、重新设计VI,似乎一切都在刷新。在业务布局上,天同敏锐地察觉并牢牢抓住了再审制度改革带来的历史机遇。这一系列令人目不暇接的举措,承载了天同人对于变革的渴望。即使放在今天,仍让人为决策者当时的洞见和决断拍案叫绝。天同的声音,从那时开始变得愈发响亮。
再过两年,天同从长安街边、国庆阅兵必经之路上的写字楼,迁入了一街之隔的南湾子胡同里的独栋。从那时起,胡同边上菖蒲河公园里遛弯唱戏的大爷大妈中,开始偶尔乱入穿西装的法律人。他们与场景有些格格不入,移动速度比旁人快很多,表情略显严肃,三三两两似乎在讨论着什么天大的事。很多案件的精妙思路,没准是菖蒲河里哪条游鱼启迪的灵感。
能够在自己律师职业生涯的奠基阶段,时空伴随了天同发展较快的一段历史时期,无疑是幸运的。大言不惭地说我现在在争议解决领域略有小成,天同的历练是最重要的基底。长期高强度地沉浸在复杂疑难案件中,使得自己对于个案的分析、判断,都已经成为下意识的动作,成为了肌肉记忆。
从10号院的小楼开始,天同不断开疆拓土,离故宫越来越近,至今只一墙之隔。待四合院落成,我已离职。天同的发展走上了新的快车道。短短十几年,天同从北京的二十来人开始,从小而精的专注于最高法院民商事诉讼的律所,业已成为在争议解决全产业链中均具有竞争力的,全国布局的一体化规模所。更令人欣慰的是,天同的人才招募和培养留用机制愈发成熟,认识的几位后来通过校招来到天同的“师弟师妹”,业已成为律所的中坚力量。当年的点点星火,早已成燎原之势。
业务精湛、品牌美誉、梯队传承,以上这些自是天同的成功之处,却也是优秀律所的共通之处。而更令人感佩的是,天同那些外化的创举。从天同开放日到天同诉讼圈,从天同码到民法典评注,天同每每开风气之先,不单对自己,也对整个律师行业影响至深至远。开门办律所,天同所创造的价值得以让更多人受益,也让天同朋友圈越来越广,让天同离自己成为最受信赖与尊重的伟大律师事务所的目标越来越近。
离开天同之后,更准确地讲是在清律创立之后,我对天同的理解更加丰富立体。一家律所,或一个组织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其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是什么?天同是幸运的,在前二十年里拥有一位杰出的领路人。他凭借深邃的战略眼光和惊人的执行力,做苦行僧,也做布道者,让天同得以在较短时间内蜚声律界,进而促进了律师行业整体诉讼专业能力的提升。新的二十年,天同能取得怎样的成就,还能为行业带来怎样的精彩?答卷只能由新一代的天同人书写。
我相信,组织本身是有生命力的。这种生命力并不体现在奖项、荣誉、业绩上,而是润物无声地体现在组织的价值观上。当这种价值观挂在墙上、写在官网上时,并不会绽放光芒,而当组织面临关键抉择时,就会释放巨大的能量。这种抉择或许并不常发生在对于重大问题的判断上,也会体现在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地方。也许某个夜晚你正在埋头加班,突然看到合伙人发了一封奇怪甚至冗长的邮件,他对一个看似芝麻大的小事颇费笔墨,不厌其烦地阐释他的想法和决定。看完后你会心悦诚服,你内心深处会泛起久违的涟漪,并告诉自己,这是对的,这就是我想要的律所。组织的生命力正在这种场合迸发出无穷的力量,吸引着一个个活生生的同道之人,愿意和组织一起基业长青。当创始人的理想追求,融入组织的血液里,融入组织每一个个体的价值观里,组织就能基业长青。我愿意相信,天同有这种生命力。
这些年偶尔去四合院转转,景致些许陌生,气息依旧熟悉。有时深夜路过南河沿,沉静下来的帝都褪去白天的喧嚣,人也跟着静下来。一抬头看到熟悉的胡同口,总会把车速再放慢些。这时嘴角总是不自觉地微微上扬,心想大概胡同深处还有小伙伴在加班吧……
谨以此文向以蒋勇律师为代表的天同人致敬。祝天同人继续对争议解决律师职业充满骄傲和热爱,继续在中国的法治事业上书就新的精彩。祝天同,寿与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