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记得是5月的午后,从昌平搭乘886至德胜门,转入地铁在王府井站下车,穿过喧嚣与人流,步入南湾子胡同。深呼吸三口,我叩开了三号院的大门。这里是让无数法科学子得以滋养与鼓舞的天同。免费开放的“无讼”破除数据的壁垒,让象牙塔中的我们领略到实践的魅力。“天同诉讼圈”的精品文章不仅供给了实务研究的精妙范式,同时也是写作选题的重要参考。2015年7月,蒋勇律师回到法学院作毕业致辞,期盼且致力于“一个彼此信任、互相尊重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他的激情与幽默令人陶醉,演讲所传递出的理想担当与赤诚童心使人动容。我想着,“这就是我们要成为的法律人的模样”。
那时,亲友故知大多认为我更适宜体制内的生活,自己对律师工作的高压强度同样怀存夷犹。因此,在距离毕业仅有一年的时点,没有加入室友的公考自习行列,而是略显固执地迈入四合院,更像是为了结遗憾,从最初便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
一面试
在南房的幽香中,我忐忑地等待着人力的通知。我向来害怕面试,总担心短时间的展现可能“失真”,遂急于表达,往往又沦为“失焦”,之前的面试表现均不尽人意。强掩仓皇之间,人力告知我面试官是辛正郁老师。于是,从南房到辛老师办公室之间的十余小步,公报案例、民商辛说等词汇在我脑中穿过,浮现出威严凛然、不苟言笑的人物画像,加剧了我的紧张。步入办公室,第一眼看到的是身着休闲服装的辛老师,点头笑了笑,站起来示意我随意坐在对面。屋内的陈设布置与色调氛围充满了书卷气,令人舒缓自在。
辛老师面带微笑地听着我的自我介绍,温和点头,缓释我的压力。偶有语塞之时,辛老师会顺着介绍内容提一个小问题或确认部分细节,将正式汇报转变为轻松对谈。接下来,略去了案例汇报环节,辛老师开始与我讨论笔试答题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点出的正是答题时受时间所限而没有展开的论证,自然也就包括思考未尽成熟而技术性淡化的薄弱环节。感叹于辛老师对学生答题的认真对待、对法律论证的洞察秋毫,又所幸我在笔试以后也对试题做出进一步的思考和钻研,拓展并强化了答题思路。于是,我便展开了全面阐述并补足短板,进而与辛老师探讨了规范配置与类推适用。
面试完毕,当真感受到酣畅淋漓的快感。这才反应过来,中后半段全然忘乎紧张与焦虑,而像是自如自得地徜徉在法律之海。我本以为这是一次令人生畏的考试,实际却是在辛老师的启迪与引导下,将自己的持续积累与体系思考汇入案例分析,同时感受到对方亦无比珍视法律的根部逻辑。沿着菖蒲河向西,空气中弥漫着荒草的味道,步伐轻快而兴奋无比。继而开始担心,如果最后没能去天同实习,该怎么办?可能会难受好一阵。我开始觉察到天同的魔力。
二实习
接到通知,我便迫不及待地投入实习。在此期间,我深刻感受到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并不突出,在天同高手如云的环境之下则简直显得糟糕,产生了严重的挫败感,甚至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合做一名律师。记得是在第一次案例汇报的培训,我还在纸上简单写下汇报要点,但轮到我汇报时仍然表现慌张、不断卡壳,佑宁哥直言“没听明白”。那段时间,我陷入到自我怀疑的低潮期,总觉得自己天分不足。辛老师发现以后,就请团队的高年级律师来组织“模拟案件汇报”,给予足够的锻炼机会。
有一次,辛老师特地找到具有同样困惑的我和樱娥,语重心长地说:“精致的外在形式经常会掩盖虚弱的内在本质,反而使人难以意识到自己的不足,限制了提升。反之,外在形式的不足是容易发现也容易改变的”,对我们充满了信心。同期,以面试谈话为基础,我在辛老师的鼓励与指导下完成了《中外合资经营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权限分配》一文。何其有幸,以实习生身份发表一篇“民商辛说”,又给我以十分鼓舞。
在实习当年的年会上,我也将这一困惑告诉彭律。彭律笑着拍了拍身旁的陈律说,“他当年的表达还不如你呢,还有明显的湖南口音,现在不也是大律师!”后来在食堂吃饭时又再次请教彭律,彭律进一步提到,律师的口头表达不仅包括吐词清晰、声音洪亮、讲话流畅、具有辨识度等基本要求,更要做到重点突出、节奏恰当,前者是演讲的技巧,后者是对律师思维和临场反应的考验。我的问题并非“思维混乱带来的语言混乱”,而更多是缺乏演讲技巧。
因此,对症下药,我购买了演讲课程对照学习,爸爸也寄来公众演讲的专业书籍。在完成理论学习以后,我又几近于“社牛”一般地充分争取和利用各种场合进行“测验”。同时,我也在辉哥的建议下,每周抽出一定时间观摩典型案例的庭审录像,以“场景熟悉”来实现对法庭之“祛魅”,并不断总结裁判者对案件的关注所在、优秀代理人的发言节奏。
第一次年终述职完毕,我克服了对公开演讲的畏惧,台下的同事为我鼓掌,那一刻的感受实在难以言表。天同,愿意与青年律师一同成长。
三
专业
天同专注于重大复杂商事争议解决,以专业为本。见微知著,我从以下三方面体会到天同的专业之源,感受到这是法律人的一方乐土:第一,优秀的同事。“我即我所在之环境。”合伙人与高年级律师充分发挥了楷模作用,对文书字斟句酌,对出庭精雕细琢,对作品细批薄抹,假期在所里加班亦是寻常。
而且,天同吸引了许多优秀的年轻法律人,辅庭律师、实习生不仅可以完成细致的事实梳理与扎实的法律研究,而且在工作方法、办案思路上可以为承办律师提供强悍助力:例如,与田园交流讨论或合力工作时,会发现她在有心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合作流程,为更快更好完成下一次工作积蓄能量。又如,西雅认真琢磨案件细节,不断修订可视化图表,交付的成果远超预期,所呈现之内容胜过我的理想画卷。正是那段时间,我看到她总在单位加班到23点以后。印象最深的是我参加的第一场模拟法庭,团队邀请佑宁哥、郑杰姐模拟对手方,我也分在这一方。
因为我负责做卷,所以我了解两位律师只看了不到两天的卷(中途必定还有其他工作)。这个案件涉及那么大量的细碎事实,我真心自责做卷太迟,恐怕会影响模拟法庭的质量。然而,等到庭审时,两位律师对案件细节的掌握、快速有力的反应、恰到好处的补位,实在令初入天同的我大受震撼,不由得在一旁暗自喝彩。转念一想,他们其实只是先我三年毕业,顿时也就生起十足的压力与动力。第二,专业的方法。熟悉天同的朋友可能了解,天同十分重视标准化工作,不仅有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还有标准化的业务指引与文件示范。我十分认同标准化的工作方法,它来源于优秀的大型企业,保证了工作产出的基本质量,同时便于各级律师查漏补缺。
但是,天同并不止于标准化,在很大程度上又带有“手工作坊”的作业品质。“手工作坊”并非专业的对立面,而是标准模式的有力补充,避免绝对标准化导致的思维固化,保有足够的创造发挥空间。例如,天同对庭审提纲这一文件就并无严格的标准化要求,不同律师的庭审提纲各具特色。我曾向舒雅师姐请教庭审提纲的写作,她给到我的模板让我震撼无比:即便在完全没有看过案件材料的情况下,凭借这一份面面俱到而不失精要的提纲,亦足以应对庭审的风云变幻。
不过,在案件合作中,我又注意到皓哥与卡律只是将类似的庭审提纲作为参考,而非庭审时所依赖的核心文件:在一宗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的事实极其复杂的案件中,透过庭审直播,我看到皓哥在庭前抽出一张A4纸,“奋笔疾书”,此后贡献了精彩绝伦的庭审表现;与卡律一同开庭,他会在庭前若干天翻阅详细的庭审提纲,而后掏出一卷作文本,书写一至两页,从纸间跃出千军万马。不论是详尽提纲,还是“一页纸”,均为天同人多年以来深耕争议解决的极致探索。第三,开放的讨论。
一位社招加入天同的同事在参与过一次案件讨论后,向我表达了惊诧,“很难想象,刚才与合伙人争论法律问题与检索安排的那位同事只是一位辅庭律师。”但我并不感到奇怪。从实习开始,我参与的案件讨论就完全摒弃位次之分,辛老师、沈老师、周总、卡律、皓哥、何博士、甜姐等均会认真逐一倾听每一位办案团队成员的意见,晓明哥、韦律师、会会姐、融擎师兄、一娇师姐等同样不只是简单布置低年级律师负责某一项基础事务,而必定是抛出法律议题与工作计划,经充分讨论方才执行。
特别是涉及到法律专业问题,会议室内各抒己见,争论到面红耳赤的场合司空见惯。而且,办案团队讨论必须是“就案论案”“在法言法”:一方面,合伙人、高年级律师不能仅仅依靠诸如“根据我这么多年的办案经验……”等理由反驳低年级律师的观点,而应当落实到依据、落实到论证。另一方面,案件讨论再激烈,不能将“情绪”带出到会议室以外的工作生活。在一场因涉土地使用权之股权转让问题的讨论中,我和一娇师姐争辩到互不退让,樱娥也有不同意见,便约好“择日再战”,然后走出会议室就一同奔赴师姐推荐的串串店聚餐,味道确实很巴适。改日,各方经认真思考,各自修正了自己的观点,最终完成了卓有实效的二次讨论。
正是在专业为上的讨论氛围中,代理方案得到充分检验,论证能力得到最大锻造,每一次探讨都在强化青年法律人对法律职业方法的信仰与定力。
四研究
朱庆育老师曾有评价,天同很像一家“研究机构”,相信这也是天同在业内的一大特色评价。研究,指向的是对法律人的涵养。
在我看来,天同的研究可粗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某一实务领域或实务问题的专项研究,既包括一篇篇精悍专文,也包括连载成册的若干主题研究,还包括外部评选课题,例如我便有幸参与了周总牵头负责的“股”“债”“ABS”三项中国证券业协会重点课题并连续三年获优秀表彰,同时参与了叶林老师与辛老师主持的有关营业信托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实务专项研究前瞻性关注到前沿动态发展,着力于解决司法实践的难点与痛点,增强天同律师的争议解决服务能力,是天同保持专业领先的法门。案件与研究之间的往复流转,法学与业界的彼此促进,既是律师专业化的应有之意,也是法律人所期盼做出的有益贡献。
第二类是基础理论研究,以法典评注、民法典内训等为代表。毋庸回避,部分朋友与我交流时曾说这是“不务正业”,理由之一是基础研究距离实务太远,理由之二则是基础研究自有教授负责,律师不应“越位”。
可是,基础理论对律师来说不重要么?问及身经百战的前辈,他们深信那一把解决问题的钥匙还在于概念、逻辑与体系,“越是实践的,越要亲近理论。”基础理论的研究成本高么?当然不低,但从长期来看,坚持在基础领域投入时间,无疑具有边际更高的提升。基础理论需要律师么?当我们在案件中充分投入,于碰撞中来回叩问法律分歧的核心,不断接近规范与事实之间的极点,下一步的必然冲动便是回归基础规范进行秩序整理。这既是律师观照实务从而获得问题意识的研究优势,更是下一个案件再出发时的弹药箱与补给包。
2019年6月17日,天同与南京大学法典评注研究中心正式签约合作,共同推进法典评注研究。十分有幸,可以参与到高质量的法典评注事业。习惯阅读评注,极尽法条之功能与关系,所谓一文胜千言。参加工作坊,身临激烈犀利的学术辩论,所谓一听绝百闻。聆听评注讲座,汲取大家之洞见为养分,所谓一力降十会。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天同承担了委托合同一章的评注写作任务。
我本人负责撰写该章首条(919条)评注,即委托合同定义规范的评注,写作的大部分时间并无同一评注项目的类似条文范本可供学习借鉴,摸索的过程更具挑战性,也更多带有法律实务人士对该条之实践功能的原创认知。两年以来,多是在暂结一日工作的22点半,听一段提琴或钢琴,从亢奋的工作状态转入安静的阅读写作,扫遍了可供参考的全部中文文献,查阅了近2000个案例,评注研究带来的愉悦感与满足感曾一度导致失眠。
在上海封控的两个月时间,于深夜阅读文献与写作评注成为了对抗孤独的自在角落,独享欢愉。当文稿落定,回过头才越发感触到辛老师所言“最完整最极致的思考是写出来的”,而评注这种文体天然训练法律人的极致思考,评注写作本身就是巅峰的思维训练,更在工作繁忙之余保持安静自修之珍贵一隅。其间受益,早已超出一文。
因此,天同管委会在2022新年献词中致言诸位同事,建议在每感乏力之时深夯基础,每思进取之时静修内功。在充满变化的时代,还有什么比得上这句箴言?
五理念
我深信,一个组织的灵魂系于其理念,或称价值观。组织之魅力,外界与成员之认可,亦由理念所覆载。
天同过往二十年的发展总结出“专注、极致、创新、开放”的核心价值观。从事律师工作越久,越感到八字的格局与力量,从中体味到天同的魔力之源。“专注是人生最好的礼物”,蒋律曾在年会PPT单页放送这一句话。这句话在生活之微末得以具象:于日落后的五小时沉迷案件,在万籁俱寂的深夜合上电脑,小院四下漆黑,恍若穿越一般,这是对委托人的负责,更是给自己的交代。连续三个跨年夜,信守工作安排,在零时左右圆满交付成果,沉重的身躯,轻松的步伐,第一年记录长安街灯火阑珊,第二年旁观外滩游人兴尽而归,第三年则在薄雾如纱的玉林路匆匆果腹。数不清的夜晚,只得从兴国丽笙东门而出,丈量静谧的兴国路-湖南路-华山路,回顾省察一日工作。
2020年1月1日凌晨,我在朋友圈记录下,“把每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度过,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做对了。”在天同,我又领悟到另一种“专注”,由此而臻于“极致”,即“长期主义”。“长期主义”需要具有足够定力,不惧变化纷繁,坚守业已认定的理想信念,并投入每日的“枯燥黯淡”。在埋头苦干之外,组织与个人都应做好长期筹划,依靠长远布局来戒除短视与焦躁。因此,不仅仅是“把每天当做最后一天来度过”,还要想到“如果今天不是最后一天,明天应当走向何处”。
当我们的规划超出一年半载,将人生理想、兴趣爱好、职业规划、年度计划与手头工作融合一体,或许就能克服近年来年轻人普遍困惑的“内卷”:因为,工作化入自我发展与研究志趣,不再为有限资源而恶性竞争,既满足乐趣,同时也将迎来更为宽广的远景。
关于“开放”,我曾有疑虑。每一次投标,我们都将熬夜准备的详尽法律分析发送给客户,甚至于,我们可能认为代理目标法律不可行,但仍将充分阐述不可行的理由。对于后一种情形,刚入职的我完全无法理解:既然明知无法接案,为何还要将深夜或拂晓留给没有答案的尝试?听前辈说,这是真诚,真诚对待客户的每一分信任。
客户求问于天同,我们即报之以认真与诚心。卡律则说,虽然我们办理的案件客观上没有那么多,但对每一个评估磋商的案件都全力分析研究,成本固然会高一点,能力和经验却也将倍速积累。天同之“开放”,还在于对每一个法律人的“开放”,渴望结识更多的伙伴,在交流中促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与共同成长。有一次,实习生问我,这么精华的报告真的要放在“天同诉讼圈”去刷阅读量么?
回想起初入天同时同样踟蹰的我,我回复道,法律本身的个案特性就决定了这并不是一门“教会他人,饿死自己”的技艺,相反,这是一门有赖于共同体的互相交流与共同提升以获得更深入商谈与更精妙论辩的学问。抵达这一步,或许就能理解为何天同的志业是参与打造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法律生态圈。“创新”可能才是我最大的困惑。要知道,法学可追溯至公元前后的修辞学与决疑术,从博洛尼亚大学的建立至今亦有近一千年。因此,当目及可视化等创新举措时,我实有怀疑——既然判决书是全文字写成的,我们的表达难道无法用文字精确阐述?如果不能,这是否反而意味着我们的文字表达存在不足或退化?
直到充分参与法律实践,我才意识到既有的思考是片面的。律师的工作在于论证与说服,形式的表达均是论证与说服之手段。因此,随着科技的进步,可视化的更大发展就是必然趋势。同样,在信息化浪潮的席卷中,案例大数据(天同码及类案检索)与电子证据(电子证据实验室)都将成为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抱变化”,在心态上摒弃对创新的隐约畏惧,怀有天马行空的勇气与落子无悔的执行,才可能推开绚丽多彩的新世界大门。
结语
欣逢天同的桃李弱冠,我在约稿期间回到家乡。于亲友耳中,我所在的天同是一家挺有意思、相当特别的单位。他们会问我,天同是最厉害的律所么?“我不知道天同是不是最厉害的律所,但天同是最吸引我的律所。至于为什么吸引,或许,真的有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