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与天同所的二十年,自然要从蒋勇律师开始说起。
那时候,我还在《中国律师》杂志社当总编。记得还是2003年初的某一天,经友人引荐,蒋勇律师来到了当时全国律协的办公地青蓝大厦,来到了我的办公室。当时,天同所刚成立不久。于是,蒋勇律师开始给我描绘天同所的梦想和未来。
他说,他和几位小伙伴想打造一家小而美的精致的律师事务所。对此,我当然表示赞同。我一直认为,不管是大所还是小所,不论是老所还是新所,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当然,如何找到是否属于适合自己的律所,需要一段摸索与探索的时间。
后来,我去走访成立时间不长的天同所。那时,天同所还在东交民巷的红都商务写字楼,距离我们熟悉的正义路可谓近在咫尺。第一次走访天同所,给我的感觉确实很精致,也很有想法。
每年春节前,我会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律所与律师寄来的贺年卡。每当此时,我总会将这些贺年卡以不同的方式悬挂在办公室的显眼处。于是,我的办公室就成了一个充满喜庆气氛的贺年卡小屋。
如何回复全国各地律所,怎样表达我自己对全国各地律师的谢意,就成了摆在我面前的一个幸福的难题。因为我不愿意只是写一张贺年卡,上面再写上几句祝福语,总感觉不过瘾。于是,从2002年春节开始,我以打油诗藏头诗乃至嵌名楹联的方式,给有关律所律师一一回复。
有一天,蒋勇律师来访,看到我给许多律所律师回复的嵌名楹联的贺年卡。立即问我,能否给天同所写一幅。当时,感觉江郎才尽的我回答说:我已经写不动了,等我想想能不能找到感觉。不料,这一等,久等了将近一年。其间,好几次与蒋勇见面,蒋勇都要问我,楹联写好了吗?我总是告诉他,我还在找感觉,别着急!
直到2003年12月,蒋勇又一次来催我了,说是天同所所刊《天同法律资讯》即将创刊了,请我一定在年底前写出来。这一催,还真的把我的感觉逼出来了。于是,在2003年的最后一天,我终于完成任务了,终于写出了这样一幅嵌入了天同所名但未必符合平仄标准的楹联:
天降天才乃天降,
同行同志为同行。
这就是许多走访天同所的律师同行在走进天同四合院大门口时都能看到的那副多音字嵌名楹联:这是一首藏头贺联,字里行间表达的是我对天同的美好祝愿与期望。上下联中,“天同”出现了三次,意味着天同天天在进步、年年有进步。最重要的是,楹联中的“降”与“行”的多音字特点完美地体现了中国的传统文化。第一个“降”字应读“jiang”,第二个“降”字则读“xiang”。同理,第一个“行”字应读“xing”,第二个“行”字则读“hang”。这样一来,上下联的最后一个字自然押韵。通过上下联通读,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天将降大任于天同也,因为上天都被天同的天才品质与奋斗精神降服了。更有深意的是,在我国律师业发展中,只有志同道合的人,才能称为同行,才能成为同行者。只有一路同行同频,方能抵达成功的终点。
2004年初,第一期《天同法律资讯》出刊了。自然而然,蒋勇律师所期待的这幅楹联也发在《天同法律资讯》(春季号)的显要版面。现在翻开这本旧杂志,还能看到封二有我的手迹和这副楹联的解读。
后来,天同所从红都商务会馆乔迁到了同为北京市东城区的一个胡同里。地址是南河沿大街南湾子10号,从地址上看好像没什么特别。但是,当你走进这座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就会真正体会到什么叫“离故宫最近的律师事务所”、“离天安门最近的律师事务所”。不管是什么时候,蒋勇在介绍天同所的名称来源时,都要提到北斗星第四颗星叫做“天同星”,然后引出他与合伙人所倡导的“德法相融、天下大同”的执业理念。
乔迁新址后,蒋勇问我能否请江平老师书写这副楹联。我当即跟江平老师打电话请求,江平老师也当即答应。现在,每一位来到天同所的客人,走到垂花门处,一定会发现这幅既有创意更有深意的楹联:“天降天才乃天降,同行同志为同行”。加上后来补上的横批“天下大同”,更加相得益彰。无论是楹联还是横批,都巧妙地将“天同”二字嵌入其中,由此体现了法律人以天下为己任的博大情怀和与志同道合者砥砺前行的美好希冀。
从上述我的回顾中,大家可以知道,为了这幅楹联,我是思考了一年、琢磨了一个月,才在2003年的最后一天一挥而就,最终完成了任务。因为蒋勇,因为天同,因为律师,我完成了一个值得完成的任务。可惜,天不假年,蒋勇律师英年早逝。要不然,在天同所成立二十周年的经典时刻,我还可以与蒋勇为此而叙旧话新、话说当年……
说起蒋勇律师,可以说,这十年来律师界不认识他的人很少。即使不认识他,肯定也知道他。如果不知道他,那就可能是既不做业务也不管律所的律师。
律师们说起天同,自然就会想到蒋勇,想到蒋勇为此做出的贡献。从模拟法庭到知识管理,从天同诉讼圈到律所管理一体化,从只见牛肉不见面的牛肉面到每月一次的开放日,都能体会到蒋勇律师的精心策划和深情厚意。我要说起天同,同样会想到蒋勇。我与更多律师不同的是,二十年前我就与蒋勇律师相识了。然后,我与蒋勇律师相知相惜了。在我看来,蒋勇律师不是天才,而是一位奇才。他给中国律师界带来了律所知识管理创新的神奇,带来了律所法律科技创新的惊奇,带来了律师业务合作创新的传奇。他为律师同行到底做了多少,一时间竟然无法统计。但是,所有受益的律师们将永远铭记。
正如我在去年此时在悼念蒋勇的文章中所说:在我看来,他启动了律师界的律所管理创新,他带动了律师界的法律科技创新,他推动了律师界的律师合作创新……于是,他的离开,震惊了律师界,也牵动了律师界的心……
蒋勇律师走了,但蒋勇律师为天同乃至为中国律师留下了许多传奇。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为天同所写下的楹联,其实就是蒋勇律师的传奇之一。
祝愿当年与蒋勇律师一起创办天同的各位合伙人不忘初心、不改方向、不变理想,进一步将天同打造得更加精美而闻名;祝愿后来加入天同的各位合伙人志同道合、同行同频,进一步将天同打造得更加专业而领先;祝愿新一代天同律师精益求精、孜孜不倦,进一步将天同打造得更加幸福而有活力。
因为,天将降大任于天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