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主持人顾嘉按:为应对美国司法部发起的“中国行动计划”(China Initiative),帮助中国企业加深对美国政府调查程序的了解,防范相关法律风险、处置跨境商事争议,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联合美国著名的佳利律师事务所(Cleary Gottlieb)设立“中美热点法律问题和案例研究”课题,从中国法、美国法、国际法及中美司法体制间的互动等多个角度形成研究报告。继上期华为孟晚舟案后,本周我们推出本课题的第三篇研究报告,分析中资银行在美国可能遇到的第三人证据开示命令和与之相关的法律风险。
中美热点法律问题和案例研究(三):中国银行案
案例背景
据悉,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其全球服务网络遍布61个国家和地区。作为中国国有企业,中国银行的注册地和总部均不在美国,但其在美国设有四家分行,其中两家位于纽约市。
2010年6月25日,Gucci America, Inc.和其他奢饰品公司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纽约南区法院”)向多家中国网站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指控它们出售带有原告商标的假冒产品。2010年7月12日,纽约南区法院下令冻结被告的资产,包括被告储存在中国境内的中国银行账户中那些涉案假冒产品销售所得。2010年7月16日,原告向中国银行纽约分行送达传票,要求获取被告资产的相关信息。中国银行提供了其纽约分行持有的相应文件,但拒绝在全球范围内执行传票要求,并辩称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无权要求中国银行遵守该等要求。中国银行辩称,披露客户信息将违反中国银行保密法律、法规,且该等证据开示请求应遵守《海牙取证公约》的程序,而非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围绕该案的法律争端持续了五年时间。在此期间,中国监管机构就该案出具了两封信函,而中国银行两次被美国法院判定为藐视法庭。最后,纽约南区法院于2015年11月下令对中国银行处以每天五万美元的罚款。2016年2月,当罚款累计达一百万美元时,中国银行做出了妥协,应法院要求提供了相关记录。
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第二巡回法院”)对Gucci America Inc.诉中国银行案(“Gucci案”)作出的裁定中,就美国法院对外国银行行使“长臂管辖权”改变了多项重要法律规则。Gucci案的结果标志着美国法院“长臂管辖权”的扩张,其获得境外文件与记录的能力也得以提高。在另一起纽约南区法院于2018年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Nike 诉 Wu一案)中,六家在美国设有分行的中资银行未对法院发布的第三方证据开示命令提起上诉,而是选择遵守该等命令。去年夏天,因三家中资银行未遵守美国政府的传票要求,就一起针对某中国企业违反美国对朝鲜经济制裁措施的调查案件出示文件,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裁定该三家银行蔑视法庭,并在裁定中引述了Nike 诉 Wu一案。依照第二巡回法院在Gucci案中确立的扩大“长臂管辖”的权限,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在该案中的裁定,扩大了美国政府传票在哥伦比亚特区的效力。
基于上述美国法规则的发展,对中国金融机构而言,了解自身将在何种情形下、以何种方式受到美国法院的管辖并被要求遵守证据开示的命令就显得尤为重要。
· 要求提供的文件或其他信息对涉案调查或诉讼的重要程度;
· 相关信息是否来源于美国;
· 不遵守该请求在多大程度上会损害美国的重要利益,或者遵守该请求在多大程度上会损害信息所在国的重要利益;
· 拒绝出示证据的一方当事人的善意。
最终,纽约南区法院没有采纳中国银行关于按中国的银行保密法,其会遭受巨额罚款或刑事处罚的主张。法院认为,中国银行所主张的艰难情形过于“主观”,无法超过美国在诉讼中的利益。
就境外证据开示而言,美国法院通常认为国际礼让原则支持证据出示。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美国法院就将《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海牙取证公约》”)视为获取境外证据的非排他性机制,且可无视《海牙取证公约》而选择《联邦民讼规则》或各州民事诉讼规则。[3] 因此,在Gucci案的礼让原则分析中,纽约南区法院也认为,中国银行未能“举出可信的、非主观性的证据,证明通过《海牙取证公约》发出请求是一个可行的取证替代方法”。
[2] Vera 诉古巴共和国,91 F. Supp. 3d 561, 570 (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2015年3月17日)。 [4]Tiffany (NJ) LLC v. Andrew, 276F.R.D. 143 (S.D.N.Y. 2011)。本案中,原告向法院请求强制三家中资银行出示被告的中国账户信息,该请求被纽约南区法院驳回,但在后续关联案件Tiffany (NJ) LLC v. Forbse中,纽约南区法院同意了原告的证据开示请求。 [6]Nike, Inc. v. Wu, 349 F. Supp. 3d 310 (S.D.N.Y. 2018)。本案中,原告将胜诉判决债权转让给NextInvestments,为执行判决,Next Investments向法院请求六家中资银行出示被告相关中国账户信息。该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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